南临管〔2023〕58 号
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
关于印发《南充临江新区重点产业人才聚集培育办法》的通知
顺庆区、高坪区、西充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
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新区建设和人才发展决策部署,推动临江新区建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大力吸引集聚高素质产业人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6 部门联合制定了《南充临江新区重点产业人才聚集培育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共南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3 年 7 月 31 日
南充临江新区重点产业人才聚集培育办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充临江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1〕35 号),为推动临江新区建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大力吸引聚集高素质产业人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办法。
第一条 ��办法适用于在南充临江新区注册落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临江新区的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领域重点企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引育工作。
第二条 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
(一)探索推行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一体化考核,对引进重大产业相关科研院所、核心技术研发机构、国省实验室的,视为完成重大招商引资任务。
(二)招商引资同步引进的国省级创新研发平台、符合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团队、A-E 类人才,可参照“嘉陵江英才工程”标准上浮 200%给予资助,招商引资合同中单列专项条款予以保障。
(三)推行临江新区重点企业引进创新团队、柔性引才配额前置改革,每年确定一定创新创业团队和柔性引才专项配额,参照“嘉陵江英才工程”标准,给予跟踪培养和资助支持。
第三条 支持引进熟练技能工人
临江新区管委会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定期发布熟练技能工人急需紧缺目录。对企业新招引的熟练技能工人,经企业认定、临江新区区县片区管委会审核,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审定后,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 6000 元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发放期 2 年。单
个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 10 人。
第四条 支持优秀大中专毕业生留南归南
(一)毕业 2 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到临江新区企业成功求
职的(需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
险 1 年以上),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党委人才办申领一次不高于
1000 元的交通食宿补贴。
(二)与临江新区企业劳动合约期间的大中专毕业生,取得与从事专业领域相关的博士、硕士、��科学历的,可向区县党委人才办申领 2 万元、1 万元、5000 元一次性学费资助;取得从事行业领域有关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向区县党委人才办申领 5000 元、2000 元、1000 元一次性补贴。
(三)在企业工作满 3 年后(以参加该企业职工社保为准),且结婚时仍在该企业工作的,经区县党委人才办认定符合人才计划类别的,由区县财政给予 6666 元一次性消费礼包。
第五条 支持定向培养急需产业人才
(一)支持市内大中专院校设立引才工作站,对每年推荐��
校应届毕业生成批(中专生 100 人以上或大专生 50 人以上或��
科生 20 人以上)到临江新区重点企业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
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的,经市人社局
审核认定,由市财政给予引才工作站 5 万元工作经费资助。
(二)支持临江新区重点企业与高校、企业及人力资源机构等,开展产业人才定向培养,成批(30 人及以上)为企业输送产业人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
险 1 年以上),经市人社局审核认定,由市财政给予企业 1000
元/人的定向培养补贴。
第六条 支持校企开展科技创新合作
支持重点企业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签订具体校企合作协议,开展技术研究、成果转化等项目合作,每年从中遴选命名一批“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由市财政给予每个企业 10 万元资助。
第七条 支持产业人才供需平台建设
支持人力资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建立产业人才供需对接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建立不低于 10 万名产业人才信息库、每年为
企业成功匹配产业人才不低于 2000 人次,并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或承办市级以上人才论坛(峰会),取得明显成效的,由市财政给予 30 万元运营补贴。
第八条 支持企业人才自主创新评价
临江新区管委会每年根据企业年度产值、税收额排名及经营
状况确定重点企业,给予人才举荐认定权。企业根据人才工作业绩、实际贡献、薪酬待遇等,举荐不超过 3 名从事技术研发、技能操作等关键岗位的急需人才,报市县党委人才办审核后,可认定为“嘉陵江英才工程”D-F 类人才,按照认定的人才层次享受相关政策资助。
第九条 统筹支持优秀产业人才子女入学
临江新区的重点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市委、市政府表扬肯定的,其优秀产业人才由临江新区管委会推荐,经市委人才办认定属于急需紧缺人才的,可参照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在子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统筹解决就学需求。
第十条 加大优秀产业人才住房保障
对企业新引进的熟练技能工人、企业自主创新评价的人才在市辖区、西充县城没有住房的,临江新区管委会会同区县党委人才办解决入住人才公寓;对未能入住人才公寓的,每人每年可向区县党委人才办申领 6000 元租房补贴,发放期 2 年。
第十一条 加大优秀产业人才荣誉激励
(一)在“果州优才计划”中,设立果州企业家、果州工匠、果州产业英才等临江新区专项。
(二)在我市企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产业工人中,开展“优秀产业工人”评选活动,入选者可享受企业所在区县健康体检、
培训研修、考察休假等相关服务政策。
(三)优先推荐产业人才参评国省市重大人才项目(计划),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从优秀产业人才中孵化各级劳动模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第十二条 市委人才办会同市财政局、临江新区管委会每年开展一次人才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科学规范高效使用。若未达到服务期限,须退还相应资金。
第十三条 ��办法由市委人才办、临江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牵头单位解释,涉及相关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 2 年。
南充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7 月 3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