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组通〔2024〕21 号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等 15 部门 关于印发《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社工部,政府经济商务科技局(经科局、商务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局,科协、工商联、社科联,市直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人才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五区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扎实开展“八大行动”,助力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现就实施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主要目标。每 2 年遴选培养一批,到 2035 年,重点培养本土高层次人才不少于 1000 名,带动培养本土优秀人才
不少于 10000 名,加快建设川东北创新人才集聚地。
第三条 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整体智治,聚焦产业、服务发展,重点培育、精准施策,人才优先、系统保障。
第四条 支持对象。“果州优才计划”设置领军人才项目,重点培育支持产业、科技、教育体育、医卫、文化等领域本土优秀人才(含中省驻市企事业单位人才)。第二章 领域类别
第五条 产业领域。聚焦建设成渝地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工作目标,重点支持全市支柱性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产业
人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产业领域领军人才项目。
——思想素质好、经营能力强、社会贡献大,其企业(在市内登记注册)发展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负责人;
——行业认可度高、管理能力突出,在本行业领域创造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有良好科学素养,精于实操、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技术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的企业工程技术人才;
——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善于解决复杂工艺,具有高超精湛的技能,技能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的产业技能人才;
——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招绝技,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技艺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的知名技艺人才。
第六条 科技领域。聚焦建设川东北创新人才集聚地工作目标,重点支持在科技创新、科技转化或科技推广等方面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助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人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科技领域领军人才项目。
——主持或协助国省市级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省市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并获得国省市级科技奖励、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科技人才;
——运用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将新科技成功转化应用并产生一定效益,转化成果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人才;
——从事科技成果引进、科技金融、科技情报、专利运营、科技项目申报、科普推广等服务,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人才。
第七条 教育体育领域。聚焦建设区域教育体育中心工作目标,重点支持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科研、教育管理、体育项目训练和指导工作的教育体育人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教育体育领域领军人才项目。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突破,教学成果、教育质量较高,培养优秀青少年有较大贡献,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誉的教育人才;
——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作风端正,对培养运动员有较大贡献,在体育项目训练和指导方面取得代表性成果的体育人才。
第八条 医卫领域。聚焦建设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工作目标,重点支持长期从事临床、医技、护理等工作的医卫人才。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报医卫领域领军人才项目。
——医德高尚,在重大疾病预防检查、诊治护理和医学科技创新、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在医卫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誉的医卫人才。
第九条 文化领域。聚焦建设巴蜀特色文化旅游发展示范区工作目标,重点支持长期开展文学类创作的文化人才。满足下列
条件,可以申报文化领域领军人才项目。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文化传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哲学社科、新闻出版、文博事业、国际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果,在学界业界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人才。
第十条 “果州优才计划”各领域人才,可根据需要专门遴选培育基层人才和青年人才。
第三章 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组织领导。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遴选平台。市直有关部门设立“果州优才计划”遴选平台,负责组织遴选各领域领军人才。
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会同市委社工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联等部门设立产业领域领军人才遴选平台。
市科技局会同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等部门设立科技领域领军人才遴选平台。
市教体局设立教育体育领域领军人才遴选平台。市卫健委设立医卫领域领军人才遴选平台。
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广旅局、市社科联设立文化领域领军人才遴选平台。
第四章 遴选程序
第十三条 具体实施程序:
(一)启动安排。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制定总体计划,各平台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申报推荐。各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原则,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协同平台牵头部门归口做好本地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
(三)初评提名。各平台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召开专家会议开展初评,提出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四)终评公示。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召开专项评审会议,产生拟入选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
(五)审批发布。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审签后,印发正式入选名单。
第五章 支持政策
第十四条 “果州优才计划”入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享受下列支持政策:(一)资金资助。对产业领域领军人才给予每人 20 万元或10 万元资助(其中企业负责人给予 20 万元、其他人才给予 10 万元);对科技领域领军人才给予每人 10 万元资助;对教育体育领域、医卫领域、文化领域领军人才给予每人 5 万元资助。资金
使用按照《“果州优才计划”入选人才培养和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县(市、区)和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集成相关政策资金予以资助。
(二)团队建设。企事业单位应为本单位入选者组建人才团队、工作室,并提供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保障等。个体入选者应由各地分行业组建人才团队和工作室,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入选者需组建不少于 3 人(不含本人)的人才团队,开展相关带动活动。
(三)平台支持。鼓励入选者依托企事业单位牵头(参与)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实行挂牌重点跟踪培育,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平台,并按相关政策给予匹配支持。入驻县(市、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可按规定减免场地租金,享受水电、房租等创业补贴。
(四)项目支持。对入选者申报和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重点学科建设和交流合作等项目开展重点跟踪,并给予专项支持。
(五)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或其所在企业可享受相关银行提供的人才贷、小微科创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专利权质押贷、大额信用分期业务、创业贷款等专属金融权益,贷款最高 1000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 10 年。各地要研究和创新对人才的金融支持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向人才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六)薪酬激励。根据入选者实际贡献,企业可为本单位入选者提高薪酬待遇;高校等用人主体可探索在入选当年为人才按
照不超过个人绩效考核的 10%,给予一次性奖励;个体入选者所在地可为其发放专项人才补贴。
(七)带动支持。入选者开展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交流合作等,带动成效明显的,各地可通过“一事一议”给予专项经费奖励。
(八)服务保障。入选者可纳入市县党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享受“果州人才绿卡”提供的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健康医疗、培训研修、休假考察等服务。
第六章 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 分级分层管理。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兑现培养支持政策,各地各部门协同抓好本地本部门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周期考核。入选者以 5 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最多不超过两个管理期,管理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可纳入第二个管理周期,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第十七条 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申报推荐、评审遴选等工作的全程监督,加大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益评估,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制发的《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实施办法》(南组通〔2023〕13 号)同时废止。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24 年 6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