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南充临江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南府办发〔20223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南充临江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南充临江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 7 次会议和六届市政府第 188 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1 13 


关于支持南充临江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承接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省级新区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135 号)基础上,特制定支持南充临江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现代服 务业集聚区、都市型高效农业示范区。支持汽车汽配、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丝纺服装等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集聚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企业,建设国家产业转移合作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将嘉陵区新能源汽车特色小镇、高坪区丝绸特色小镇、西充县川东北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纳入南充临江新区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二、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南充临江新区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功能配套等项目建设,优先申报国省重大项目争取更多中省预算内资金支持,优先纳入市级重大项目库并给予要素重点保障。市级层面具有支撑性、辐射带动性的新经济和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在南充临江新区布局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三、支持重大开放平台建设。支持产业园区提档升级,推动省级园区创建国家级园区。支持中国(四川自贸区南充协同改革先行区加快建设。支持申建综合保税区。支持发展多式联运,支持南充高坪机场申建航空口岸、南充火车东站申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铁路开放口岸等重大口岸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国家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支持发展飞地经济和总部经济。支持争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支持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示范应用平台,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试点。(牵头单位:市对外开放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南充海关、市政府物流与口岸办)

四、支持改革创新。支持南充临江新区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市场统一开发、要素合理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国省布局在南 充的重大改革试点示范项目优先安排在南充临江新区。支持南充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南充高新孵化园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南充临江新区打造创新资源集聚示范区和产教研融合示范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南充临


江新区设立研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凡市级层面正在执行的财政奖补政策,原则上在南充临江新区范围内上浮 20%30%“一事一议”项目 除外。市财政设立每年不低于 1 亿元专项发展资金,按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新区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功能配套项目建设。中省市各类发展专项资金向南充临江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南充临江新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新区建设(含以现代农业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将南充临江新区新招引落地的现代产业项目贡献的市级税收增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用于新区重大项目建设;在政府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省政府核定我市的新增债务限额和南充临江新区所涉片区符合条件项目储备情况,每年在新增债券额度安排上予以倾斜,协调争取支持发行 10 年以上超长期专项债券。(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六、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组建南充临江产业发展集团、南充临江建设发展集团。支持南充临江新区发起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各片区投融资平台做大规模、做优资产,提升实力和信用等级。支持南充临江新区创新融资担保方式服务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工


作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七、强化用地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向南充临江新区倾斜支持,实行单列管理;预留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南充临江新区。在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的前提下,支持南充临江新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适当优化布局。支持南充临江新区整体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用地综合整治。支持南充临江新区创新土地供应政策,支持开展“亩均论英”“标准地”、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支持南充临江新区混合产业土地供给改革试点,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八、支持创新用人机制。支持南充临江新区在编制范围内面向 省内外自主选拔产业发展、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方面的优秀干部,市内选拔不受市及相关县市、区地方政策限制。支持南充临江新区围绕主导产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向新区倾斜,支持南充临江新区建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九、赋予项目管理权限。市和“两区一县”分别组建政务服务平台。支持开展政务服务创新改革。在南充临江新区实施的投资项


目需要市级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除国家审批核准或国省明确规定由省级部门审批核准外,其余项目授权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核准备案办理,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及时送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

十、给予特别重大事项特殊支持。对南充临江新区内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科技创新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按 “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在本政策措施基础上,市级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一事项奖补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

2022  1  17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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