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22112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6  15 


南充市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市”发展战略,推动重点优质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制造业企业在产业发展、集群培育和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根据《四川省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方案》《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认定及服务办法》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机遇,聚焦高成长性企业,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努力培育一批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的优质制造业企业,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培育目标。到 2025 年,25 户市级“贡嘎培优”企业(以下简称培优企业)营业收入和平均研发经费支出金额力争实现翻倍,成为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带动全市累计创建国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200 户以上,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0 以上。

二、培育对象

(一)遴选对象。聚焦3+3+1”重点产业,遴选具备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发展可持续等特征,原则上 2021 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 4 亿元及以上、2025 年至少


实现翻倍,且 2025 年研发经费支出至少实现翻倍的优质制造业企

业。暂时不能满足 2021 年营业收入要求,但预计 2025 年营业收

入能达到 8 亿元以上,且满足研发经费支出条件的制造业企业。

(二)遴选程序。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申报企业向县

(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复核认定,确定市级培优企业名单。每年对培优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增补,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发布。

三、重点工作

(一)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1. 支持企业做大规模。鼓励培优企业加快发展、竞相成长,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10 亿元、2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3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超过 100 亿元后,每跨过一个 100 亿元台阶,一次性再

给予 200 万元奖励;对申报入选的省级培优企业,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奖励。

2. 支持企业技改扩能。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引导培优企业投资建设重大产业化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 300 万元及以上且主要设备投入不低于总投资 60%的产业化和技改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 1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补助。对培优企业用于扩大生产、技改研发、购买原料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年期及以上融资借款,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贴息补助。


3. 支持企业创牌提质。鼓励培优企业实施品牌培育、品质提升计划,争创高端区域质量品牌,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获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等国家级品牌奖项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对获评四川省天府质量奖、南充市质量奖

等省级、市级品牌奖项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评中国质量奖、四川省天府质量奖等国家级、省级品牌提名奖奖项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 支持企业技术攻关。支持培优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5 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的,每个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经国省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30 万元补助。

2.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培优企业建设创新平台,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50万元、30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30 万元奖励。


3. 支持企业数字赋能。引导有条件的培优企业,构建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供应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实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 5%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对投资在 500 万元及以上建设的“智能制造样板工厂”“数字化车间”等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 5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特色发展

1. 支持企业对标先进。支持培优企业对标国家标准,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创建成功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50万元奖励。

2. 支持企业上市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培优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列入重点孵化培育对象。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上市的,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元补助;对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成功首发上市的,一次性给予 350

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 150 万元补助;对

在北交所上市的,再给予 150 万元补助。

(四)支持绿色安全发展

1. 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支持培优企业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新能源及清洁能源等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实施燃料和原料清洁低碳替代。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的,分别一次


性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的分别对应给予

50%奖励)。

2. 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严格落实培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大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服务保障。将培优企业作为市县两级领导联系制造业企业的重点,对企业“一对一”开展帮扶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健全培优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开展政策推送、融资对接、管理咨询等服务活动,全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要素供给。优先推荐培优企业法人代表或经营管理人才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支持培优企业引育人才,对培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关政策扶持。搭建融资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加大对培优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培优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等发展用地,支持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进行厂房加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支持培优企业天然气用户“转供”改“直”,积极帮助争取阶梯气价、价价联动等气价优惠政策,切实降低用气成本。

(三)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多种手段,加大对培优企业创新


发展、绿色发展、特色发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营造关心支持培优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南充市建设全省和成渝地区一流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30 条(2022 版)》各项规定,为培优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充分利用“南充市企业家日”活动等,加强政企沟通交流,主动回应企业关切,塑造重商亲商护商发展环境。

 

附件:南充市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名单(25 户)


附件

南充市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名单(25 

 

一、顺庆区(3 户)

四川和泰光纤有限公司 中科九微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日上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二、高坪区(3 户)

南充溢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川晶科技有限公司南充富安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三、嘉陵区(3 户)

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四川凸酒酒业有限公司四川依格尔纺织品有限公司

四、南充经济开发区(3 户)

南充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凯伦新材料有限公司埃夫科纳(南充)特种聚合物有限公司

五、阆中市(3 户)

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 四川张飞牛肉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阆中)有限公司

六、南部县(2 户)

四川恒诺电子有限公司 四川三鑫南蕾气门座制造有限公司


七、西充县(2 户)

四川九天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八、仪陇县(2 户)

南充家丰时装有限公司 四川国德塑业有限公司

九、营山县(2 户)

四川德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顺宇铸造有限公司

十、蓬安县(2 户)

南充隆固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博萨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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